我是镇卫生院职工,没上班,在外面自开诊所,单位要求我们全额交住房公积金(单位缴交和个人缴交都自己负责)。我们很多职工有房,不打算交,但是单位强制要我们交。请问合理吗?
当然要,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定强制缴纳的。目的是缓解大家的购房压力。更多详情请看视频了解。
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37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缴存,拒不缴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我们的住房公积金,和我们的社保是完全两个体系。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保的范围,没有社会保障的属性,它更像是我国特色的一个职工互助买房基金。
社保如果未按时缴纳的话,我们要按照应交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收取滞纳金,一年高达18.25%。
住房公积金方面给企业造成的压力也不小。
他的缴费比例原先是职工本人工资的5%到20%。目前,为了降低企业负担已经降低为了12%,企业还是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比例,很多企业都选择5%交。
即使是这样,我们职工和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加社保费,一般都相当于职工应发工资的50%,职工只能拿到应发工资的85%左右,企业用工成本很高,职工的获得感也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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