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题:出票人无前手,不能行使票据追索权。 这是什么意思啊?什么叫前手追索权??

如题所述

出票人就是写在票面上的第一出票人,当然没有前手了。比如A出票后,给了B企业,B企业再给了C企业。那么B企业不能受偿时,可能向A企业追索。就是这个意思。如果采纳我的意见,给我加分吧,财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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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1
出票人肯定没有前手,因为前手就是你的票是从谁哪儿拿到的,他就是你的前手,如果票据不能承兑或者付款人不付款,你就可以向你的前手追索,让你的前手付给你钱。

希望可以帮到你。选下最佳。
第2个回答  2013-11-21
出票人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对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票据在提示付款或承兑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 在出票人其后有付款人、承兑人、保证人、收款人、背书人等等。可以理解为出票是票据业务的开始,其后的人都可以依次向前面的人追索债务,但是出票人前面没人了,如果持票人找到他,他向谁追索去??
第3个回答  2017-01-10
  票据追索权又称偿还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在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
  在票据流通过程中,持有到期票据者,在向应付款者索要票款、兑现票据时,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即可向付款人所在地的法院(或其他法定出证人)申请出具付款人拒绝付款的证书,然后凭证书向票据背书人索要票款,金额为票据金额加利息加作拒绝证书费用。被追索人付清款项后可以向他的前手再追索,直至追索到出票人。
  背书之后,持票人可以向前手进行追索,行使票据的权利,如果前手拒绝或者没有前手,则向出票人进行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