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实在”和“客观存在”的关系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列宁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选集》第2卷,第128页)这个著名的物质定义中所讲的客观实在,概括了一切具体形态和具有不同结构的物质的共性。切不可把这种客观实在等同于我们经常提到的客观存在。
  何为客观实在,根据列宁的物质定义,客观实在的内涵即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范畴。其外延是指除意识外万事万物的总和,既包括自然现象也包括社会现象。意识以外的所有事物、现象都是客观实在。
  在说明世界的本质,说明物质和意识关系的时候,列宁把物质定义为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世界是产生于精神。是人的感觉、思想或者某种虚无缥渺的客观精神体现呢,还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但却可以为人们所感知所认识的实实在在的东西呢?这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列宁正是从物质和意识的相互关系这一根本问题上,针对唯心主义的虚构和歪曲,作出了物质是客观实在的科学论断,指出客观实在是物质的惟一特性,从而堵塞了用感觉、心理要素和观念等等对物质进行普通代换的任何空隙。
  列宁还指出: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说明物质的客观实在具有可知性,是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
  综上所述,客观实在是一个非常确定的概念,它是意识以外万事万物的共性,是物质的根本特性和惟一特性,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
  我们日常所说的客观存在是既指一切客观事物的存在,也包括意识的存在。对象化的意识,即意识作为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对于主体而言是客体,因而也是客观存在的。例如,我们常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剥削阶级思想影响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似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里的客观存在指的就是一种意识现象。而客观实在是不包含任何意识现象的。
  客观存在的事物是具体的,多变的,易逝的,不同事物有不同的存在状态,不同的性质和特征,而客观实在是物质的根本特性和惟一共性,是意识以外万事万物的共性,是绝对的,不变的,永恒的。
  唯物主义者所理解的客观存在同客观实在之间的区别,可以概括为,后者是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而存在,而前者是不依赖于我的个人意识而存在。前者的客观是相对于我的主观而言,是相对的,多变的;后者的客观是针对人们的主观而言,是绝对不变的。二者之间不仅有区别,而且还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客观存在的外延是万事万物的总和,包涵了客观实在的除意识外万事万物的总和的外延,由于二者都可归结为万事万物的总和,因而极易被混淆。
  把客观实在混同于客观存在,在哲学上是非常危险的,极易被唯心主义钻空子。由于存在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存在主义者(唯心主义者的一种)以存在否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他们认为,一切现实的东西之所以为现实,是因为我的存在,排除了人的存在,一切事物都是不真实的东西,都会陷入虚无。不难看出,这种把个人的存在、个人的主观性当做一切存在的出发点,由此而推导出整个世界的存在的观点,是赤裸裸的个人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坚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必须批判诸如此类的唯心主义观点,切忌把客观实在等同于客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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