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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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上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用人单位规定的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在2013年3月31日之前持有上海市人才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并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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