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上的蛇徽logo的使用范围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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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星(star of life)是紧急医疗救护服务系统(EMS)的国际标识,不论在救护车、救护直升机、救护器材与救护技术员制服上都会出现生命之星的符号。1973年时任美国全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署紧急疗救护部门主管Mr. Leor·Schwartz设计了一个蓝色的标志,命名为star of life(生命之星)。在此之前美国紧急医疗救护的标志大多数以白底橘色十字为代表,由于该图与红十字会之标志类似,造成民众的混淆,红十字会因此频频向医疗救护部门反应,希望该单位能改用不同标志藉以区分,生命之星概念因而生命之星共有六个角,每一个角各代表紧急医疗救护服务系统的一个功能,包括:伤病患检视(Detection)、报告(Reporting)、救护车出勤(Response)、现场处置(Response)、运送途中照料(Care in Transit)和运送至特定医疗单位(Transfer to Definitive Care)。


生命之星已被广泛使用於世界各国紧急医疗救护服务系统的独特标志,但其使用范围: 

1、救护队的标示。
2、不论安装或在救护车内使用的医疗救护器材。
3、通过规定的训练课程并取得执照的救护技术员(EMT),得将生命之星图案的臂章绣在袖子上。
4、救护技术员(EMT)的个人器材,例如:随身急救包、徽章、领章等。
5、紧急救护书籍、手册、报告书或其他相关资料。
6、当生命之星图案的臂章绣在袖子上时,必须是“蓝色”的生命之星图案并以“白色”四方或圆形为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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