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拆迁“株连”公职人员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副市长挂帅,政府对拆迁一揽到底■要求公职人员说服亲属拆迁否则停职停薪■群众质疑:是旧城改造还是商业开发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在江西省丰城市,一场旧城改造拆迁中,许多与被拆迁人有亲属关系的公职人员被告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说服其亲属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将被采取组织措施。”
  在这场拆迁补偿与市场价格悬殊的拆迁中,有人被停职,有人被威胁停发工资,连一些低保户都被告知,如不配合将被停发最低生活保障。”
  1
  一场令人费解的拆迁:
  指挥部副市长挂帅
  从2007年开始,一场名为老城区改造的项目在丰城全面铺开。该项目由剑邑大桥及桥头公园、社保局、家具厂、坪家湖、城镇集贸市场等5个地段的建设改造工程组成。丰城市成立了由副市长挂帅的拆迁指挥部。
  2007年丰城市政府下发的第8号文件中,对改造项目的意义有一段描述:是推进我市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一城四区”建设和改善老城区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重大举措。有市民反映,这5个项目中除了第一个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之外,其余4个均为商业开发项目。而就在这4个商业开发项目中,政府采用了对拆迁户亲属予以株连的方式,强力推行拆迁。
  有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前段时间有大量的拆迁户拿着政府下发的强力推行拆迁通知到处上访。丰城市已经不再下发书面文件,但工作方式依旧。
  在丰城的大街上,宣传横幅挂满了相关街道。其中也有 “严厉依法打击一切蓄意破坏老城区改造的人和事”的警示标语。
  但旧城改造项目却备受拆迁户质疑。他们认为,绝大多数拆迁地块都是商业开发,拆迁人为不同的房地产开发商,而且补偿远远低于周围的市场价格。
  坪家湖地块拆迁完成后,将由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发成名为丰城天下的楼盘。尽管还有许多住户没有签订拆迁协议,但开发商的销售宣传已经开始。“我们公司开发的这块土地上的拆迁要等政府的统筹安排,有了政府的行政支持,应该没什么问题。”“政府的种种行为让我们感觉政府就像是开发商。”采访中,许多接受采访的拆迁户都有此感受。“政府为什么不惜动用这么巨大的行政资源来替开发商服务,着实令人费解。”
  2
  一个公职人员的困境:
  叔叔不拆迁,侄子将被停发工资
  2008年1月7日上午,丰城市某单位干部吴明 (化名),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的电话。领导让他抓紧时间做好亲属的拆迁动员工作,并要求他必须在本月20日左右,让亲属在拆迁协议上签字。领导还告诉吴明,单位已经作出决定,将对规定时间内所有没完成任务的人员停发工资。
  对吴明来说,这段时间以来,接听这样的电话或是被领导找去谈话,已经是家常便饭。因为他叔叔的住房被划进了一个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征地范围内,必须拆迁。不仅拆迁补偿标准低得可怜,在拆迁过程中,都没有看到开发商的出现,而全是政府用行政手段在推进。
  “这让我怎么有脸去跟亲人做工作啊?”吴明很无奈。“但现在的政策是 ‘株连’,凡与被拆迁户有亲属关系的公职人员就是责任人,要做通工作,否则将会有所谓的组织措施等着我。”
  家住丰城市石板地的程火金(化名)的子女是该市某单位的公职人员,因为程火金不愿签订补偿极不合理的拆迁协议,子女被停职在家做老父亲的工作。如果签下拆迁协议,他将蒙受巨大的损失,不签,他又担心会影响儿女的前途。一筹莫展的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老泪纵横。
  3
  一个拆迁户的选择:
  当个钉子户与店共存亡
  2008年1月8日。一个月前还是7层的丰城市社保局大楼已被拆去了3层。57岁的邵国荣坐在一楼自己的店铺里捍卫着自己的财产。他的头顶上,拆迁工人抡锤一次次地砸向建筑物。大小不一的石块不断地从楼上砸落下来,在他的店门口铺了一地。
  自从上个月25日,楼上的一户居民被迫搬走之后,邵国荣就成了这片拆迁区域中唯一坚守的“钉子户”。虽然早在两个月前,开发商在他的店门前砌起了一道两米多高的围墙,老邵就已经做不成任何生意了,但他还是决定要留在拥有产权的店铺里。
  1996年,老邵在这里购买了一间40多平方米的店面,经营农机配件。一家五口人以此为生。不久前,有拆迁办的人通知他说,这一地块要进行开发拆迁,给老邵开出的补偿价格是每平方米5600元。而就在离老邵店面100米左右的马路对面,一个名叫丰邑中央的房地产项目的商铺售价为每平方米20408元。
  “一辈子的辛苦,才有了这一方小店,不能就这样遭了难。住户也一样,他们的拆迁补偿在每平方米1100元左右,但对面的商品房卖到了一平方米3000多元。”邵国荣说。
  在拆迁中,老邵作出了一个悲壮的决定,一家5口全部住进店里,与店面共存亡。
  4
  一次艰难的调查:
  记者采访遭遇推搡辱骂
  2008年1月9日下午,记者前往位于丰城市人民路的拆迁指挥部了解情况。一位自称是房管局金冬发主任的人向记者表示,“丰城的开发手续齐全,不搞强制拆迁,不搞野蛮拆迁,不搞株连拆迁。”
  记者问:“有人反映说,市政府要求相关人员停止工作,回去做通亲属工作。甚至连低保户都被威胁不配合拆迁将被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这些反映是否属实?”
  金冬发说:“这个问题应该不是我来回答你,应该是政府部门来回答你。”
  记者在其所在办公室的桌上见到了一份指挥部的红头文件,里面的内容
  再次印证了记者采访得到的信息:包括丰城市制定的拆迁工作分工“谁家的孩子谁抱走”及“板子要打在一把手身上”等诸多内容。
  记者拿出一份由拆迁分指挥部2007年12月21日编发的第7期 《内部通报》,向另一位工作人员核实其中内容时,金冬发突然从记者手中拿过去,并撕毁了这份《内部通报》,说“这都是没用的东西,可能哪儿捡来的”,说完便朝门外走去。随即,便有几个人从不同方向围上前来推搡、拉扯记者。其中,有人高声喝斥辱骂记者。同时,一名自称是公安局的人上前要求记者出示证件,并厉声道:采访必须跟宣传部联系。(涂超华)
  一本拆迁日记:
  有个拆迁户被拘留了
  一位拆迁户在本子上记录下了 “拆迁大事记”:
  2007年11月10日,社保局住宅楼停水。次日,电和闭路电视被停,第三天管道煤气也被停掉。在各种压力下,许多住户陆续搬走。
  2007年11月3日,丰城市集贸市场的拆迁户们,在自己临街的窗口挂出了国旗和横幅,希望引起政府重视。次日凌晨1点多,有关部门动用众多人手,架起消防云梯,把国旗横幅全部摘去。
  2007年10月30日,拆迁户们从南昌请了两名律师来讲解 《物权法》。在丰城市一家宾馆的会议室里,30多位拆迁户还没听律师讲解到1个小时,数十名全副武装的公安干警突然到来,将全部人员带到公安局调查。
  之后,其中的一位拆迁户陈斌被行政拘留了15天。对此,拆迁户们解释的原委是,当时大家请律师来讲《物权法》,是陈斌先行垫付的3000元费用。后来,大伙平摊了费用,还了他垫付的钱。而记者看到的丰城市公安局2007年11月24日开具的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则称:2007年市委市政府组织对农贸市场进行拆迁改造,在此过程中,陈斌组织集会,聘请律师,书写悬挂横幅,并以此为借口向被拆迁的业主收取费用,又不能说明这些费用的下落……决定给予陈斌治安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以上是去年中国青年报很客观地报道。

  但是时间来到了2009年,江西丰城市“株连”仍在持续。。。。。

参考资料:中国青年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