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没有关于产品质保期、保修期的法律法规

要工作中与一些设备厂家打交道,经常会谈到关于售后、保修方面的问题,他们也会做出一些承诺。可是我不知道这些承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哪些法律法规规定了保质期、保修期的时间,请各位大侠告之。
哪些商品有质保期硬性规定,机电产品有没有通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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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2

有以下几条法律法规:

1,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 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二十三条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3,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拓展资料

产品保修期责任规定:

1、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3、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4、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参考资料中国普法网-产品保修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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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9-05-20
根据【宪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和一些法律的规定呢,如果商家承诺有保修期,那么你在保修期内商品有问题,当然可以找商家和销售者(售后维修),经2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要求无条件退货。如果商品经有关行政部门鉴定为不合格产品,那么你也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保质期呢,不同产品有不同的保修期,当然大件商品时间肯定长了。如果交易中存在欺诈,你可以要求双倍赔偿。产品在保质期造人、财损伤的,那么你可以要求(2年内)销售者和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5-15
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法律条文,双方本着平等互益的原则进行协商,一旦签字则具有法律效力。另外各地区根据此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了补充,不尽相同。
第4个回答  2020-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