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的商品不退也不换,这是否违法?

如题所述

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当然是违法的,因为消费者本身不会因为这个特价商品去刻意的强调自己这种权益是否得到了保障,而且很多人觉得商家竟然这么做了,提前也说了,那就是遵守这个规则嘛。你接受不了就不要买嘛,所以很少有人因为这个确认专门提起一个诉讼。

特价商品是什么?那些基本上特价商品包含的类别都是要么是快到期了,要么就是产品有一些小的问题,小的瑕疵,虽然说不影响正常使用,但是你花了正经的大价钱买单,你肯定不希望他有任何的瑕疵。他有问题,那他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商品,那我不愿意花完整的钱去买,就会出现这样的处理,比如说一些衣服,那可能在牵头的处理这方面就做的不太好,然后正常市场上价格卖199一件,现在这个东西有问题要批量的低价处理可能就三四十块钱就卖了的,也一点都卖不到要好。

这些特价商品大家买了之后,自然也是希望他本身的问题自己都能看得到,就比如说上面说的这种衣服里面有些小的线头,大家看到之后觉得回家自己处理一下就好了,毕竟也没花那么多钱可以接受也没什么其他的问题就好了,有一些特价商品你可能买到手之后到家之后你发现这里面的问题不是自己所想象那么简单,是影响自己正常使用的。那可能很多人就想当时买的时候,人家牌子上都已经写清楚了,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现在自己在找显然也没什么用了呀。

其实不是的,商品质量有问题,那就应该提供退换服务,就是说这是7天还是15天还是多久,那相关产品走相关规定,但是他说商品有问题概不退换,这不行他写了一个牌子,他就能够违背商标法的规定吗?正常对于商品销售的规定就是商品质量有问题,那就应该提供退换服务,所以说它是不是特价的,不在此考虑范围之内,你这样较真的话,它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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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22
只要特价商品在售卖的时候,就已经提前告知消费者不退不换的规则的话,那么这种行为是不违法的。
第2个回答  2021-12-18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3个回答  2021-09-22
明显违法的,法律并没有对特价商品不能退换作出规定,因此是违法的行为。
第4个回答  2021-09-22
如果提前告知特殊商品不退不换,是不涉嫌违法的,如果没有提前告知,那么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