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领取抚恤金需要全部子女到场去领吗?

如果两个儿子,有一个独占,达不成协议该怎么办?

是的,必须要所有的子女都到场才可以。因为这是由所有的继承人继承的,而不管儿子还是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同等的继承权,少一个不到场都不可以。是需要所有子女签字确认有一人负责领取,如果子女中有一人不同意,社保局就不发放。争执不下,就得需要法律公证处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法律分析
法定继承人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公证机构通过调查后才能领取。需要全部签字。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建议你们几个子女妥善协商,互让互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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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09
领取抚恤金不需要全部子女到场,只要能证明自己是老人子女,并且有老人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就可以领取抚恤金了。如果其中有人要独占抚恤金,那另外的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独占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8-09
按道理来说,领过世老人的抚恤金两兄弟应该一起去,而且应该平分,其中一个兄弟独占没有道理,但是兄弟一场,没有必要为了这点钱撕破脸皮,他独占你就让让他吧,看清了从此也就看淡了
第3个回答  2020-08-09
不需要的,有经取抚恤金的条字就不会有矛盾了。
第4个回答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