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定金问题!!急!!

今年计划装修,因此在二月二十日逛建材,刚好遇到某品牌瓷砖搞促销活动,有几款瓷砖是特价,当时导购员说,那几款瓷砖马上就不做活动了,劝我们先定下花色,于是,就定了几款花色的瓷砖,当时我们也没仔细看,就签了一个订货清单及确认表,并交了2000元定金。(现在才注意到表的下方有几行小字:1、此确认单是由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2、确认后,需方须向供方交纳货款总额的30%做为定金;3、定金一旦交付,此项业务立刻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需按定金双倍进行赔偿;4、任何情况下,定金不予退还,提货时定金自动转为货款使用)。由于当时我们只是想定这个特价的活动,装修方案和数量都还未最后确定,所以数量一栏全部写的是待定。
4月2日我和老公去提货,就要了价格最低的一款墙砖(8.9元,300*450)。由于装修方案已经确定,所以其它的几款转就不要了,结果导购员告诉我们那一款砖,现在店里没有了,厂家也没有存货,排产日期定在本月十三号,等到这边要到月底了。我们当时一听就急了,因为签单子的时候导购员说要货的时候提前一个星期,所以我们就说如果等一个星期的话可以等,时间长了就不行。
我们考虑了一下,反正什么砖都无所谓了,就说给我换成同等价格别的砖也行,要么就退我定金,结果店面经理说他们所有的促销活动都结束了,唯一一个价格相近的砖是10.8元,就要求我买那个砖,然后送我一个地砖,价格算下来,我还要付他们四百多元,我肯定不同意了,本来是定的8.9的,结果变成10.8的了,还要我出差价,我坚决不同意,就要求店家给我退定金,但是,店家说要退定金的话要扣30%的手续费,也就是600元。我一听就火了,我什么东西都没拿着还要给你钱,凭什么啊。后来店家提出双方共同承担30%的手续费,也就是说我要承担300元的手续费,我还是不同意。
今天我第三次去找店家交涉,我不想再拖下去了,就想着多掏点钱给我换个就算了,结果换了一个经理,他一上来就说把其他几款转都推掉是我们违约,问题是我的订单上写的数量全是待定啊,待定是什么意思?就是等待确定的,数量可以是1,也可以使0,他凭什么说我违约?
这个经理说他可以从成都给我调货过来,但前提是其它几款的砖我全部都要买,这是什么逻辑啊,简直就成强买强卖了!
我非常生气,和他吵了一架
所谓的品牌就是这样的吗?

有点长,不好意思,希望大侠们理解我的心情
我的问题是:
1、这个订单能算合同吗?还有数量写明待定的时候,这个合同该如何处理?
2、订单下面的那几条算不算霸王条款?
3、我能不能根据数量待定这一条把其他三款推掉?
谢谢大家了

看到你的遭遇,我很是同情,世道就是这样,可是现在是买方市场啊!感觉在建材市场消费者是上帝这句话很假。
你一定是个有礼貌的人,有些商家就是欺软怕硬,老板认准了这点,他吃定你了。
1.订单肯定不是合同,合同是甲乙双方平等合作的关系,你和他的关系是,你是一般大众消费者,他是商家,你在他那里买东西,适用的法律是《消费者保护法》,而不是《合同法》(感觉在建材市场是没有3包中的包退的,好象是你在他那里买了后,是不能退的 ,可是国家明明是有3包的啊,买了不能退难道不是强买强卖吗,何况你连货都没有提,他也没有给你备货,因为一个牌子只有一个库房,所有的经销商卖了后都在一个地方提货)
2,肯定是霸王条款,而且当时你签订单的时候,任何条款他应当告之你,如果他没有告之,责任是他的(按照我的经验来看,签订订单的时候他一定不会告之你的)
3,恕我直言,推不推掉,对你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你和他讲道理是没有一点用的
给你提供下解决方法
1,投诉到315(我不知道你买的是什么牌子,如果是冠军,马可波罗等大牌子,还是很有用的,因为他们都是要点口碑的,但是如果你买的不是一线大牌子就不要走这条路了,因为二线牌子的经销商不吃这套)
2,任何地方百试百灵的方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你很有礼貌,找个会吵架的女性朋友或者亲戚,天天在他店里吵,在他店里闹,最多不出3天,如果是节假日的话,老板怕担搁生意,他当天就给你道歉,退货了
3,一定注意,别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你赢了官司,输了时间和钱,你也很吃亏,和他讲道理没有用的,因为他要的不是道理,而是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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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05
您的三个问题只要先确定一个,那就是那个订单可以算合同,但这合同是保障您的利益的。
您在建材城遇到的所谓门店,不过是某个品牌的经销商而已,他本身手头并没有存货,我们卖瓷砖的基本都如此(我在北京卖),一个城市基本就一个库房,也就是区域代理商,所以订了货出现没货了,这很正常,因为卖的同时,可能这款产品可能就被其他门店卖了,一般出现这种情况,都是卖方向买方赔礼道歉,然后由买方挑选一款差不多或更好的,也就是卖方这时要吃点亏。
您的情况是倒过来了,这样显然是不公平的,您即便选了10。8的,也不需要加钱给卖方,您订的是8。9的砖,他没货了,这时是他违约,按照“1、此确认单是由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显然他要陪的,“3、定金一旦交付,此项业务立刻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需按定金双倍进行赔偿;”
按理他要陪您4000元。这事不用怕,你掌握主动权,实在不行,可以去消协或工商那理论去,另外,那所谓的经理不过是打工的,跟他谈没实际结果,要找真正的店主,那才是说了算的,把事情闹大些,他就不那么横了,一般做买卖都不希望有太多事情。
第2个回答  2009-04-08
首先很同情你的遭遇。要么你看的那家就不是什么品牌,只是店面大而已,要么就是导购素质不行,从条款可以看出那个商家信誉不行!!!

因为是待定,可以把那三条霸王条款砍掉。因为是定价格参加的活动,所以应该以订单的价格成交,如果厂家不停产了那就以同样的价格协商调换同品牌,同系列同等级的产品,如果不调换就退订金,协商不成找工商或消协投诉。

我朋友也是做陶瓷的,他们那里根据客户要求。客户3天内无条件退定金的。而且订活动价格,日后出货还是同款搞活动的价格比前次订活动价格低的话,以低的价格为准!
第3个回答  2009-04-05
楼上说的没错,我也做陶瓷生意的,但是"待定"一词有议,客户可以有选择的权利,店家没货是违约,更不该让你补买所有“待定”,但违约你先,所以你要赔违约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