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是非常重要的,每个评选细节都是经过讨论才能最终确认,落实到实际非常关键。中达咨询就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和大家说明一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精神,进一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树立先进,促进工程质量和技术创新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是我国市政行业在工程质量
方面的最高荣誉,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第三条:“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四条:在城市区域内投资额按工程类别划分为:道路及排水工程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桥梁及轻轨高架工程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给排水构筑物工程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地铁及隧道工程1亿元(含1亿元)以上,且须至少相连接的一站一区间;综合类工程(堤岸、广场、垃圾处置、燃气供热工程等)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其中,广场土建部分投资额不少于总投资额的60%。
第五条:外资独资建设工程及由外资企业总承包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参评工程申报条件
1、工程立项、报建手续完备,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规定;
2、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未拖延合同工期;
4、获地级市文明工地称号;
5、工程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要求;
6、工程建设中采用技术创新成果,且社会效益明显;
7、申报参评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竣工后经过一年使用期检验,且已备案或验收。
8、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质工程称号,或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评选的优质工程称号。
第四章
申报程序及材料
第七条:单项工程由承担工程主体的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申报;群体工程由负责组织施工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申报。申报材料必须注明主要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参建单位承担工作量道路及排水工程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桥梁及轻轨高架工程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给排水构筑物工程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地铁及隧道工程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综合类工程(堤岸、广场、垃圾处置、燃气供热工程等)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申报单位须向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申报;没有成立市政工程协会的向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住建厅、直辖市建委申报。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或住建厅(建委)根据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查、初评,并在申报表中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审意见,加盖印章。同时将审查的原始记录以正式函件一式两份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各省申报项目最多五项,并在推荐函中注明推荐排序的具体意见。
第十条:“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申报材料及要求:
1、“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
2、创优计划一式两份;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一式两份;
4、监理评价报告一式两份;
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一式两份;
6、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优质工程的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或由省协会出具获奖证明函);
7、反映工程全貌及工程质量的DVD片(限时间5分钟)一盘;
8、反映工程全貌及关键部位质量情况的彩色照片8张以上,其中4张为竣工照片。
9、DVD片和工程照片要求图像清晰,构图完整、可观性强,能反映工程特点及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
第十一条:“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申报工作于每年八月三十一日结束。
第五章
工程复查
第十二条:申报工程项目,经过初审符合申报条件后,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组织复查组对申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复查。
第十三条:工程复查内容:
1、听取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养护管理单位关于施工及质量情况的介绍;
2、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3、查阅内业资料;
4、座谈及反馈意见。
第十四条:重大管道工程、净配水厂及污水处置结构等隐蔽工程,
须在施工过程中,报请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进行实体工程质量状况的查验。
第十五条:复查组负责对复查工程写出复查报告,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技术质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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