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每月工资要计提?不计提可以吗?分录该怎样?

如题所述

提前计提工资是相对发放工资来讲的,不是绝对的提前计提,因为会计一般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哪个月的工资应该计到哪个月的费用中去,然而实际工作中,工资发放是必须等到该月过完 了才能计算出每个员工工资,才能发放的。

这样,就造成工资计算和发放的滞后性。所以,在该月月末(与其他计提、结转分录一起,一般是当月最后一天),需要根据历史情况或者用别的手段暂估该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做计提分录入账。

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1.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个人部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应付工资的计算是工资结算工作的核心,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项目计算对每个职工的应付工资额。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按考勤记录登记的职工出勤、缺勤天数和每人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的。一般有月薪制和日薪制两种方式。在月薪制下,不论各月日历天数多少,只要职工出满勤,即可得到相同的标准工资,若遇有缺勤,缺勤工资应从标准工资中扣除。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计时工资=标准工资-缺勤应扣工资

缺勤应扣工资=事假和旷工天数×日工资率+病假天数×日工资率×扣款百分比

日工资率是职工每日应得平均工资,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

按全年平均每月日历天数30天计算:日工资率=标准工资/30

依照这种方法,厂休日、法定节假日照付工资,如缺勤时间跨越厂休日、法定节假日,视为缺勤,照扣工资。

按全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21.17天计算:日工资率:标准工资/21.17

依照这种方法,厂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付工资,如缺勤时间超过厂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扣工资。

2)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按产量记录和计件单价进行计算的。产量包括合格品的数量和料废品数量,料废品是因加工材料的缺陷而导致的废品。

计件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计件工资=(合格品数量+料废品数量)×计件单价

计件工资按计件对象不同分为个人计件工资和集体计件工资,集体计件工资以班组为计件对象,按上述方法计算出的计件工资为小组集体应得工资总额,集体计件工资还应在小组组员之间分配,计算出个人应得工资。

参考资料:工资结算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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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1

计提工资,属于当期分配生产成本和各部门实际费用,是月终必要性的当中一项分录过程,因此无论工资是否当月发放都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工资及福利)

借:制造费用—工资及福利

借:管理费用—公司经费(工资及福利)

借:销售费用—工资及福利

借:劳务成本—劳务种类(工资及福利)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X项目(工资及福利)

借:研发支出—费用公支出—X项目(工资及福利)

借:在建工程—X项工程(工资及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及福利

扩展资料: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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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9-04-09

可以不计提,工资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就是先计提后发放,第二种是先发放后结转,都是合规的。

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

1.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个人部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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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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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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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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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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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8-1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应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实际工作中,企业和单位基本采用工资下发制,即当月发放的工资是上个月的,而权责发生制又要求当月发生的费用要记在当月,这就导致在财务处理上要先计提本月的工资,依据历史情况暂估该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同时发放上月工资,所以一般情况下职工薪酬是需要每月进行计提的。

会计分录:

1、工资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医疗.失业自己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现金(实际发放给员工的)

3、交纳社保费、住房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单位负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应付福利费--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医疗.失业自己负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自己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官方电话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9
可以不计提,工资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就是先计提后发放,第二种是先发放后结转,都是合规的。
分录,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
贷:其他应付款(应交社保个人负担部分)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现金(实发现金数)
月末结转
借:成本或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