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之后的实收资本应由出资人所有,凭工商注销手续,可以直接转入出资人帐户或由出资人提取现金。常见的实收资本处理方式有:
1、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
2、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实物,按评估确认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