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直接投资建厂相比,海外收购企业优势

如题所述

跨国并购方式的优点具体有:
一、迅速进入东道国市场并占有市场份额
1、并购有效地降低了进入新行业的壁垒。当企业准备运用投资新建的方法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全部进入壁垒,还必须考虑到由于新增生产能力对行业的供求平衡的影响。如果新增生产能力很大,行业内部将可能出现过剩的生产能力,从而引发价格战。
然而在运用并购方法时,进入壁垒可以大幅度降低。由于并购没有给行业增添新生产能力,短期内行业内部的竞争结构保持不变,所以引起价格战或报复的可能性大大减小了。
2、并购大幅度降低了企业发展的风险和成本。投资新建的方法并不仅仅涉及到建设新的生产能力,企业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财力获取稳定的原料来源,寻找合适的销售渠道,开拓和争夺市场。
因此,这种方法涉及更多的不确定性,相应的风险较大,资金市场所要求的风险成本较高。在并购情况下,企业可以利用原有企业的原料来源、销售渠道和已占有的市场,资金市场对原有企业也有一定了解,可以大幅度减少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风险和成本。
3、并购充分利用了经验曲线效应。在很多行业中,当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经验越积累越多时,可以观察到一种单位成本不断下降的趋势。成本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工人的作业方法和操作熟练程度的提高,专用设备和技术的应用,对市场分布和市场规律的逐步了解,生产过程作业成本和管理费用降低等原因。
由于经验固有的特点,企业无法通过复制、聘请对方企业雇员、购置新技术或新设备等手段来取得这种经验,这就使拥有经验的企业具有了成本上的竞争优势。
4、企业通过并购能获得科学技术上的竞争优势。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在成本、质量上的竞争往往转化为科学技术上的竞争。企业常常为了取得生产技术或产品技术上的优势而进行并购活动。
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动机之一就是占领东道国市场,而并购公司是占领东道国市场最快捷的方法,因为这样可以利用现成的生产和销售渠道,通过并购,跨国公司可立刻取得东道国身份。
对制造业来说,并购方式的最基本的特性就是可以省掉建厂的时间,迅速获得现成的生产要素,可以迅速建立国外的产销据点。因此,并购方式有利于企业迅速作出反应,抓住市场机会。
二、有效利用被并购企业的相关经营资源
并购东道国企业有利于投资者获取创建方式所难以得到的各类经营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获取原有分销渠道
2、获取被并购企业的技术
3、获取被并购企业的商标
4、利用原有的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
5、利用企业诸如原料供应等特有资产
6、利用原有商誉等无形资产,
三、充分享有对外直接投资的融资便利
跨国公司为了进行国外直接投资常常要向资本市场获得资金融通。同创建方式相比,并购方式更容易争取到资金融通,因为并购方式具有较小的不确定性。其次,并购方式收益快,往往能更快地收回投资。跨国公司一旦有了并购目标企业后,就可以采取以下方法,避免创建方式直接投资的风险,减少自有资本的直接投入。
1、采用以股换股的方式进行融资。随着股份公司的建立和发展,大量股份公司的股票进入股市,企业就有可能通过股份公司之间相互交换股票方式,掌握目标企业一定份额的股票,从而控制他人股本,占有他人企业。
2、以目标公司的实有资产和未来收益作抵押,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公司债券;
3、以目标公司的实有资产和未来收益作抵押,直接从金融机构融资。
四、廉价购买资产
并购有时比创建便宜。跨国公司常常低价收购外国现有企业。这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从事并购的企业有时比目标企业更知道它所拥有的某项资产的实际价值。
例如目标企业可能拥有宝贵的土地或按历史折旧成本已摊提了,可是在帐簿上还保留的不动产。它有时低估了这项资产的现期重置价值,使得并购者廉价地买下了这家企业。第二种情况是低价收购不盈利或亏损企业,利用对方的困境压低价格。第三种情况是利用股票价格暴跌乘机收购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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