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经历了两次重大历史变迁,一次发生在建国初期,当1956年按照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对农业、手工业、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原来的四个阶级(
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变成了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与知识分子阶层)。这一时期的特点:一是变迁的动力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二是政治因素成为社会分层的主导因素;三是制度因素中的身份制、户籍制、单位制对社会成员的分层影响很大;四是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基本上处于停滞和不变状态。第二次大变迁发生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表现为:农民的比例明显下降,内部分化迅速;工人阶级队伍明显壮大,不少工人群众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以
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为代表,恢复和新产生了一些阶层和群体;许多人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他们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频繁流动,使现阶段的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仍处在不稳定状态,这种流动性、不稳定性和界限的模糊,在体制转轨时期,显然是一个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象征。
由于研究者认识的角度不同、采用的方法不同、划分的标准不一,对今天中国社会阶层变化的总体概括的观点比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二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2)二个阶级三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个体劳动者阶层、私人企业主阶层;(3)三个阶级三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个体劳动者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雇主阶层、管理干部阶层;(4)四大阶层,即干部阶层、工农阶层、企业家阶层、知识阶层;(5)三形态论,认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结构由基本阶级(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特殊阶层(总体上属于工人阶级但又相对独立的知识分子阶层)、非基本的社会集团(如个体劳动等)构成;(6)利益群体结构论,根据共同的利害关系与要求、共同的境遇与命运,划分出了七个群体: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个体劳动者、亦工亦者与企业家群体。此外,还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提出的十个阶层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