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A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A单位下属B公司工作,工资是C单位发放,社保是A单位购买,这种情况可以维权吗

原来有B公司发的工资,近半年由C公司发放的工资。

可以维权。劳动者和哪家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后,劳动者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用人单位主体为哪家单位。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是,应书面提交仲裁申请书,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出勤记录等。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去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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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06
您好!只要A、B、C任何一家用人单位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都可以依法维权。谢谢阅读!追问

A公司没有按照实际工资购买社保算侵害了我的权益吧

追答

您好!A公司应该按照C单位发放的实际工资金额,按照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规定的比例缴交社会保险基金;如果A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交社会保险金决定的,您可以向A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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