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父亲和儿子可以算2户么

如题所述

首先,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每户居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你们结婚以后,和他父母分户,也就是\\“分家”,建立单独户口本,就可以算是一户,就应该有
你们自己的宅基地;\r\n  其次,他父母共建造了两处房产,如果有房产证,那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产就是谁的,如果没有房产证,那这两套房产是他们
建的,就是他们的财产;\r\n  但是,他们作为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现在肯定是占用了别人一处,这里的别人可能是你和你老公的,也可能是你父亲小
儿子的,因为现在你们和他父母还有他弟弟可能都没有分户,所以不能确定占用了谁的宅基地。\r\n  因此,你们现在可以以其中一套房产占用了你们的宅基
地为由要求一套房产(当然你们要给父母房子的补偿,具体多少可协商)。如果,他们主张是占用了他们小儿子的宅基地,没占你们的,那你们可以到村里去问,那
处宅基地是否是你们的,如果是,就向父母要房子,如果不是,那就向村里要宅基地,如果村里以\\“未分户”为由不给,那你们就先分户,再要宅基地。\r
\n  建议,都是一家人,最好协商解决,不要伤了和气,但也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利。\r\n\r\n  
参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
的,不予批准。
 关于分户的问题:\r\n  居民分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r\n  
(一)形成家庭关系的;\r\n  (二)
有分居条件的;\r\n  (三)单独生活的。\r\n  
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
请,由户籍内勤受理,转交外勤民警调查提出意见,返交户籍内勤报所领导批准后,办理分户手续。具体可咨询当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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