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吗

如题所述

第二次起诉是否会判离,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

1、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确认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后,会准予离婚,向双方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立即解除;

2、对离婚诉讼进行审理后,未确认感情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会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不同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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