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近日批准了堕胎合法化法案,又引来了不少网友进行讨论。其实早在很久之前,美国各个州就为堕胎是否应该合法化争论不休,无论正反还是反方都列举出了很多有理有据的观点。而在我看来,我认为堕胎确实应该合法化,因为这样才更合理,也更贴合人性。
一、是否堕胎应该由自己选择
对于该不该堕胎,应该由自己选择,准确的说应该由怀孕的女性进行选择,因为她们是孕育着肚中的小生命,所以她们最具有发言权。如果通过法案来强制该不该堕胎,那么就等于将她们这份权力给剥夺了,这对她们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也是不道德的。毕竟每个人所要面对的问题并不一样,有些人可能因为意外怀孕,但又没有条件生下来,也没有条件去孕育,如果不让她们选择堕胎,那么会给她们造成很大压力和烦恼。所以,堕胎的选择权应该握在自己手里,由自己来决定是否堕胎,而不是通过法案来规定。
二、堕胎合法其实是一种负责
有的人可能会说堕胎是对肚中小生命不负责的表现。但换另外一个角度来想,如果孩子父母没有办法抚养孩子,但因为堕胎不合法只能生下来,那岂不是从另一个层面上对孩子不负责。而且有些孩子很可能先天就有缺陷,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要将他生下来受苦。此外,有些妇女很可能并不是自己自愿受孕的,肚子里的孩子对她们来说很可能就是一种负担,也是阴影,如果要她们强制生下来对她们也是一种不负责。所以,堕胎合法其实是一种负责,这种负责并不单纯指对孩子负责,也是对妇女负责。
总的来说,堕胎合法化是挺有必要的,也应该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