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报告结尾写了特此申请望以批准还用再写此致敬礼吗

如题所述

申请报告结尾写了特此申请望以批准,也可以写此致敬礼,但不是必须写。“此致”的意思是到此为止,上面的话讲完了,报告的主要内容到此为止了。“敬礼”表敬意。
此致敬礼有两种写法:
第一种写法: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此致”,“敬礼”写在“此致”的下一行,顶格书写。要注意的是,“此致”后边不加任何标点,因为这句话未完。“敬礼”后加惊叹号,以表示祝颂的诚意和强度。
第二种写法:正文后紧接着写“此致”(其后不加标点),另起行顶格写“敬礼!”
扩展资料
“此”是对全信的一种概指,“致”的意思是“尽”、“结束”。“此致”,即“要说(写)的已经说(写)完”,作用在于煞尾。煞尾语后,另写祝颂问安语。常见的如“此致,即请道安。”“此致,并颂时绥。”“此致,即颂近好。”
参考资料:此致敬礼——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26
申请报告结尾写了特此申请望以批准,可以再写此致敬礼,但不是必须再写上此致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