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如题所述

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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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6
产假指职妇产期前休假待遇般娩前半月至产两半月晚婚晚育者前至四月职工育享受少于九十产假职业性休产假期间用单位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其形式解除劳合同职业性休产假享受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发放育津贴;职业性没参加育保险由用单位承担
现我式实施产假标准依据20124月18务院务议审议并原则通《职工劳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职工育享受产假由90延至98并规范相关待遇
我劳明确规定职工育享受少于90产假90:产前假15、产假75两部 所谓产前假15系指预产期前15休假休产假能提前或推若孕妇提前产足数产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产超数按病假处理(要医院证明向单位请病假病假期间能享受产假待遇)
除90定基本产假数由于些特殊原职工能享受增加数产假 难产、胞胎素《劳》《职工劳保护规定》明文规定;晚育、独素各规定所同 难产增加产假15;胞胎育每育婴增加产假15广东省实行晚育者(24周岁育第胎)增加产假15领取《独优待证》者(育胎胞胎属于独)增加产假35 些单位职工产假数问题自行制订标准要产假数短于现行律、规、政策规定保护职工合权益力度更强应予认
至于产假期间男能否休假照顾广东省领取《独优待证》者产假期间给予男看护假10
论职工产假男看护假期间用单位应按照低于员工本标准工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劳律师团
1、产前假(孕期)
职工怀孕七月(按28周计算)工作许经本申请单位批准请产前假两半月提醒注意请病假职工享受产前假两半月产前假能按预产期产假前执行至于职工请产前假期间工资按本工资百八十发给
保胎假期间工资
《家劳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职工保胎休息病假超六月育待遇问题给海市劳局复函》(1982)规定职工按计划育怀 孕经医师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其保胎休息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疾病待遇规定办理保胎假期间职工能拿病假工资
根据19959月29《海市劳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病假工资计算先按休假间(6月)标准划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式:
a.连续工龄<2者:病假应工资按职工病假平均工资60%计发;
b.连续工龄≥2且<4者病假应工资按职工病假平均工资70%计发;
c.连续工龄≥4且<6者病假应工资按职工假期平均工资80%计发;
d.连续工龄≥6且<8者病假应工资按职工病假平均工资90%计发;
e.连续工龄≥8者病假应工资按职工病假平均工资100%计发
2、产假(产期)
产职工产假:单胎顺产90其产前休息十五产休息七十五;难产者增加15;符合计划育晚育条件另增加晚育假15;胞胎育者每育1婴增加产假15
自流产职工产假:妊娠3月内自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妊娠3月7月内自流产产假45
第2个回答  2015-06-12
我们是这样的,社保那不是也有得发吗?
我们买社保与实际收入不符的,然后我们按比例补齐60%。
这一部分只是对按计划生育的女性员工。
如果没有接计划生育的女性员工那社保发多少就发多了。
不过岗位还是会继续保留,或是调整到相应的岗位了。
这一方面完全合法也不太实际,
只能是说在公司与员工之间取得一个平衡了。
我们最重要的是大家都有饭吃啊。我们公司女性职员比较多,
起码占三分之一多,如果大家都几乎一个时期怀孕,
估计老板也要崩溃的。所以就要大家排队按计划生育。
一般得提前半年时间打报告,这样你的职位,薪水,产假的待遇,
哺乳期的待遇,还有工作量也会减少很多等等之类福利都还是保留。
如果没有按计划,那待遇福利就相关一截了。
我就见过一个报关公司。共9名员工,有8名女性职员。
有一年六个都怀孕了,是怀孕后很影响工作,因为跑海关啊,
外勤啊,见客户啊,还有要经常请假啊老板受不了,
每个补了三个月的薪水就把公司结束了。
结束大家都失去一份不错的薪水的工作,哎。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根据国务院第9号令《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
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劳动部《
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女职工“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
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
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则根据劳动部的《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你如果是北京的,可以参考《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
数计算。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
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对于产假国家政策有详细规定: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
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
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
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
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对女职工产假、
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
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
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
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规定
您在私营单位上班,看来他们仅仅是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待遇(
不少于90天),给您支付工资的。如何解决?一.
您要看一看您们地区有没有自己的补充规定;二.
超90天部分如果可取,
可以考虑按患病的有关规定向单位提出申请,
不知您单位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资料:杨树村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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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
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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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9-22
地区不一样,所实施的办法也不一。最好能询问当地的社保、医疗部门,上海社保:12333,医疗:962218。
上海:
1、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属于计划内生育,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对象有: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2、从业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计发标准是多少?
答:(一)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二)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三)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3、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是多少?
答:2009年起生产或流产的生育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按2892元计发。
第4个回答  2012-09-21
合法的,依法符合计划生育的妇女,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特别是必须有生育险),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社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