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机构注册申请流程

如题所述

1、登记申请书包括举办者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3、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4、场所使用权证明。
5、验资报告。
6、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7、章程草案。
8、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成立登记程序申请,受理,审核,许可,发证,公告。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单位性质,属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工作机构是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服务工作的非企业单位。
社工机构是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有效整合社会工作服务资源的重要渠道,是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重要阵地。

促进民办社工机构发展,对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预防和解决当前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个新概念。它是于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界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法律依据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条 设立下列社会组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直接登记:
(一)行业协会商会;
(二)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三)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四)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设立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组织,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 设立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
(二)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三)有必要的注册资金;
(四)有固定的住所。
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社会组织,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第十六条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内部经本单位或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设立,在本单位、本社区内部活动的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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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06
社工机构的注册申请流程如下:
1. 名称预核阶段:现场递交材料(或网上在线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收件(或网上预审),业务处室初审,确认受理,业务处室负责人审查,分管局领导审批,发放办结结果。
2. 成立登记阶段:现场递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收件,业务处室审核确认,确认受理,处领导审查,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办公会审批,局长签批,发放办结结果。
以上就是社工机构注册申请的全部流程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