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叫菲茨杰拉德爵士时代的桂冠诗人

菲茨杰拉德不是爵士时代美国著名的小说家吗?为什么称他为桂冠诗人呢?桂冠诗人不是用来指诗人吗?

菲茨杰拉德,F.S.(1896~1940)美国小说家。1896年9月24日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父亲是家具商。他年轻时试写过剧本。读完高中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在校时曾自组剧团,并为校内文学刊物写稿。后因身体欠佳,中途辍学。1917年入伍,终日忙于军训,未曾出国打仗。退伍后坚持业余写作。1920年出版了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从此出了名,小说出版后他与吉姗尔达结婚。婚后携妻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菲茨杰拉德成名后继续勤奋笔耕,但婚后妻子讲究排场,后来又精神失常,挥霍无度,给他带来极大痛苦。他经济上入不敷出,一度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维持生计。1936年不幸染上肺病,妻子又一病不起,使他几乎无法创作,精神濒于崩溃,终日酗酒。1940年12月21日迸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
菲茨杰拉德不仅写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也频有特色。除上述两部作品外,主要作品还有《夜色温柔》(1934)和《最后一个巨商》(1941)。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期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貌。
人们通常都会问小说作家这个问题:“你的角色拥有多少你的特质?”对作家史考特.菲茨杰拉德,也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 (The Great Gatsby) 的作者来说,答案是“很多”。 菲茨杰拉德于1896年9月24日出生在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他最为人所知的就是他对“爵士时代” (Jazz Age,1920年代) 的描述,而那也是他所成长的年代。史考特的名字是以远房亲戚法兰西斯.史考特.凯伊 (Francis Scot Key) 的名字来命名的,法兰西斯也就是美国国歌《星条旗永不落》 (The Stat-Spangled Banner) 的作者。 菲茨杰拉德在圣保罗从小就被以美国贵族的养成方式培养长大,但是他写作的主要动力却来自高度浪漫的想像。
菲茨杰拉德从学校毕业之后,他选择进入军队服务。当他驻扎在雪瑞登营 (Camp Sheridan) 的时候,他遇到了丽尔达.莎伊瑞 (Zelda Sayre) ,而且与她相恋。为了赢得丽尔达的芳心, 菲茨杰拉德在1920年重写并出版了他的第一本小说《天堂的那一端》 (The Side of Paradise) 。这本小说反映了 菲茨杰拉德在普林斯顿大学就读时的时光,内容在说明一个年轻人努力追求爱情与工作上的成就满足。在接下来的数十年里,虽然 菲茨杰拉德必须面对自己的酒瘾毛病,以及丽尔达的健康问题,但是 菲茨杰拉德夫妇还是沉浸在文学上的生活与名声。
1925年, 菲茨杰拉德出版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而世人也认为这是他最杰出的作品。虽然这本书一开始并不畅销,但是这本关于美国物质美梦的小说,却成为美国文学小说的代表作,受到大众的喜爱,广泛阅读及讨论。书中主角杰.盖茨比 (Jay Gatsby) 也成为人们拿来与 菲茨杰拉德相比较的人物。
虽然 菲茨杰拉德夫妇后来搬到法国的里威耶拉 (Riviera) 度假胜地,但是丽尔达的病况却越来越严重。她有时候会突然想要练习芭蕾,就日夜都不休息的跳著。丽尔达第二次精神崩溃之后, 菲茨杰拉德只好把她送到北卡罗莱纳州爱须为尔 (Asheville) 的医院里接受治疗。在他生命的最后数年, 菲茨杰拉德搬到好莱坞,并且靠著编剧的工作维生。他在44岁的时候因为心脏病发而去世,留下他最后一本小说《最后的大亨》 (The Last Tycoon) ,这是一本有关好莱坞生活的小说,不过只写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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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23
爵士时代
弗兰西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于1896年9月24日出生在美国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一个商人家庭。他在中学时代就对写作产生了兴趣,在普林斯顿大学学习期间也热衷于为学校的刊物和剧社写稿,1917年辍学入伍后,更在军营中开始了长篇小说的创作。1918年,在亚拉巴马的蒙哥马利附近驻扎期间,菲茨杰拉德爱上了18岁的南方少女泽尔达•赛尔,对以写作来获得成功有了比以往更强烈的渴望。退伍后,他继续坚持写作,终于在1920年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天堂的这一边》。

《天堂的这一边》的出版让不到24岁的菲茨杰拉德一夜之间成为了美国文坛一颗耀眼的新星。一个星期后,他与泽尔达在纽约结了婚。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年轻,迷人,拥有金钱和名望,是一对令人艳羡的金童玉女。他们活跃于纽约的社交界,纵情地享受爱情、年轻的生命以及成功的欢乐,过着夜夜笙歌、觥筹交错的生活,后来又长年在欧洲居住。但由于讲究排场,挥霍无度,他们的生活渐渐捉襟见肘。泽尔达因精神病多次发作被送进精神病院,菲茨杰拉德也染上了酗酒的恶习。1940年12月21日,菲茨杰拉德因为心脏病突发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

在二十多年的创作生涯中,菲茨杰拉德发表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夜色温柔》和《最后一个巨头》等长篇小说,以及一百六十多篇短篇小说。其中1925年出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菲茨杰拉德写作生涯的顶点。这部小说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财富和成功掩盖下的未被满足的欲望,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深刻地揭示了角色性格的矛盾和内心的冲突,同时也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菲茨杰拉德杰出的才华和写作技巧。《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誉为当代最出色的美国小说之一,确立了菲茨杰拉德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菲茨杰拉德创造力最旺盛的时期是美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了(1918),经济大萧条(1929)还没有到来,传统的清教徒道德已经土崩瓦解,享乐主义开始大行其道。用菲茨杰拉德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菲茨杰拉德称这个时代为“爵士乐时代”,他自己也因此被称为爵士乐时代的“编年史家”和“桂冠诗人”。由于他本人也热情洋溢地投身到这个时代的灯红酒绿之中,他敏锐地感觉到了这个时代对浪漫的渴求,以及表面的奢华背后的空虚和无奈,并在他的作品中把这些情绪传神地反映出来。在他的笔下,那些出入高尔夫球场、乡村俱乐部和豪华宅第的上流社会的年轻人之间微妙的感情纠葛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他们无法被金钱驱散的失意和惆怅更是无处不在。他的作品经常以年轻的渴望和理想主义为主题,因为他认为这是美国人的特征;他的作品又经常涉及感情的变幻无常和失落感,因为这是那个时代的人们无法逃遁的命运。

【阅读焦点】爵士时代的迷惘、幻梦与“史诗”
菲茨杰拉德和他的小说
他有着卓越的诗人才会有的那种抽象能力,这使他的小说就算是记载个人化的生活和较窄的生活场景时,仍然能让你明确地意识到这是一部“史诗”。

如果我们能给予题材应有的重视的话,可能菲茨杰拉德还算不上是一位大作家,但是他自有其过人之处,那就是他的小说中经常流露出的浓郁的诗人和梦想家的气质和风格。作为小说家,他最为倾心的作家却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他把自己和济慈划归同一种类型:“成熟得早的才华往往是属于诗人类型的,我自己基本上就是如此。”的确,他对世界的观察是细腻的诗人式的,往往能在普通的场景中发现动人心魄的美,这也是他拯救他的小说于寻常场景的屡试不爽的灵丹妙药。现当代小说家往往自动地将客观描写当做自己需要谨守的首要法则,就像福楼拜那样,少有人再像19世纪的作家那样离题千里大发感慨了,可是这等于是主动放弃了一种手法,虽然这种方法的运用带有极大的危险性,换句话说,只有那些真正高明的作家才敢动用。而菲茨杰拉德正是这样的作家,就这一点,不妨将菲茨杰拉德和他同时代的两位作家作一个比较。海明威的小说善于紧紧抓住人物的行动和对白,小说显露出来的首要品质正是他追求的硬朗,当然这种品质也是整个现代主义一再确认和追求的,这使他的小说很容易获得不无教条倾向的批评家的赞誉。托马斯•伍尔夫是那个时代另一位被誉为天才的作家,他也是才华横溢长于抒情的,可是他的小说语言抒情得多少有些陈腐——尤其在他的短篇小说中,就这一点而言,他和菲茨杰拉德还不在一个档次上。菲茨杰拉德小说的诗意不在于表面的诗化的语言,而是在于他的整个感受方式是诗歌式的,他有着卓越的诗人才会有的那种抽象能力,这使他的小说就算是记载个人化的生活和较窄的生活场景时,仍然能让你明确地意识到这是一部“史诗”。

参考资料:http://bbs.cyol.com/viewthread.php?tid=10700

第2个回答  2013-03-01
.....什么跟什么,称菲茨杰拉德为爵士时代的桂冠诗人是因为他出众的刻画了“爵士时代”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代,由桂冠之意,具有代表性。其实,你可以去看看菲茨杰拉德的生平和爵士时代是怎么回事,不行百度也可。
第3个回答  2009-04-23
形容其作品有诗意而已。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