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1-26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出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与老板谈谈心。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经济困难的讨薪者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减少仲裁与诉讼成本。
第2个回答 2019-11-26
这个问题,得看具体情况……
工作调动,是很正常的事情。只要条件允许,员工应该服从分配的。
但是,如果员工有具体困难,或者有充分理由,那就不能去了。得重新给人家安排工作。
第3个回答 2019-12-22
工作调动必须要员工同意才可以,调岗不调薪,若是你不同意恐怕只有拿补偿金辞退了
第4个回答 2019-11-26
用人单位应经营发生改变,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在这里需要说明一点:部门不开属于用人单位主观原因,而非山洪、地震、战争等客观因素,因此在司法认定上补偿金不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