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天数的计算依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相关办法。所有连续工作满1年的职工,无论单位性质,都有权利享受带薪年假。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具体规定如下:
1. 工作年限在1-10年的员工,年休假为5天;
2. 工作年限在10-20年的员工,年休假增加至10天;
3. 工作年限超过20年的员工,年休假为15天。但国家法定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天数,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和休息日也不例外。
单位应灵活安排职工年假,可集中或分段进行,但一般不超过一个年度,特殊情况可跨年安排。若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或少于应休天数,需支付300%的日工资收入作为未休年假报酬。若职工主动放弃年假,单位仅需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享受年假的条件有限制,如寒暑假多于年假天数的职工、累计请事假20天以上不扣工资的、以及因病假累计超过特定天数的职工(根据工作年限不同有所差异),将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