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是不可治疗的“精神癌症”吗?

如题所述

最近一些患者在咨询一些关于强迫症是否是可以被“治愈”的疾病的问题,现将王振医生关于这个观点的论述转载过来,个人看来,这篇文章里关于这个观点论述非常到位,希望通过此文,对一些“强迫症是否是可以治愈的”对这个问题有困惑的患者有些帮助。

临床上常听到患者之间不断传播的观点“强迫症是治不好的”“强迫症要治疗一辈子”,甚至有许多医生也人为 “强迫症不太可能完全治好”、“治疗强迫症会给医生带来强烈的受挫感”,加之该病门诊花费时间比较长,因此许多医生甚至不愿意诊治强迫症,更有甚者直接告诉患者“这个病是治不好的”。凡此种种,造成网络上广泛传播的“强迫症是‘精神癌症’的说法”。事实果真如此吗?

强迫症的确是一种难治性的心理疾病,被认为是世界十大致残性疾病之一,给患者和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如果不进行任何治疗,强迫症通常会表现为慢性病程,症状时好时坏,大约只有5%-10%的患者会自行缓解,而另外约5%-10%患者的症状会持续加重,也有少量儿童青少年的患者表现出发作性的病程。

虽然到目前为止,强迫症的发病机制尚未完全阐明,但现有的治疗手段已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强迫症的症状。常用的治疗方法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或二者合并使用,目前也有少量研究者尝试经颅磁刺激(rTMS)、深部脑刺激(DBS)等治疗方法,但尚不成熟。各国的临床研究所报告的数据显示,强迫症的治疗总有效率约为40%-60%,换句话说约一半的患者缺乏疗效。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数据多数来自于随机双盲对照研究,采用“标准化”的治疗方案来治疗“标准”的患者,这些治疗方案往往是单一的,不会根据患者的症状特征进行个体化的方案选择和调整,因此与真实的治疗有效率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到目前为止,笔者尚未看到针对强迫症的类似STAR*D研究,但少量更接近临床真实治疗环境的开放式观察研究显示,如果按照治疗指南的建议并结合患者的临床症状特点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且根据患者不同的治疗反应进行治疗方案的及时调整或更换,强迫症的实际累积治疗有效率超过80%。然而,这些开放研究多数也没有将患者对治疗方法的偏好纳入,如,有的患者希望得到心理治疗,但实际仅仅获得了药物治疗。我们的调查显示,强迫症患者的治疗偏好与实际治疗方案是否一致,对疗效有非常大的影响。因此,如果根据包括治疗偏好在内的强迫症患者个体化因素进行治疗方案的选择和制定,强迫症的治疗有效率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与“强迫症是精神癌症”的说法相去甚远,强迫症是一种可有效治疗的疾病。

既然如此,造成临床上强迫症“难治”的原因是什么呢?笔者认为,除了强迫症本身的疾病特点,以及现有治疗手段本身的限制外,至少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强迫症的知晓率低:虽然强迫症是常见的心理疾病,“强迫症”一次在网络上出现的频率也非常高,但普通大众对这一疾病的了解却非常有限。许多人知道自己或亲友有“洁癖”,或知道某人出门时总是控制不住“反复检查门锁”,也听说同事因“恐艾”而反复到医院检查是否感染艾滋病,或者发现朋友总是反复问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但多数人从来没有想到这是一种心理疾病,往往认为这是性格或者习惯问题。

2、强迫症的就诊率低:许多患者及时在了解到自己可能患强迫症之后,也没有及时求助于专业机构。他们之中,有的人是不愿接受自己患“强迫症”的事实,认为只要自己努力应该会好的;有的想去就诊,却担心被认为得了“精神病”,也就是“病耻感”在作怪;有的人则是家人阻止,认为“强迫”完全是意志力不坚强的表现,没必要看医生;凡此种种,导致强迫症患者从发病到正规就诊的间隔时间平均达5-10年之久。

3、强迫症的识别率低:虽然强迫症是精神科常见病,但相对于精神分裂症等重性精神病性障碍知识的普及程度,即使精神科医生,对该病的识别率也堪忧。对于典型的强迫症表现,如反复清洗、反复检查等,精神科医生一般不会误诊,但强迫症的表现复杂多变,很多患者不会像教科书上所描述的那样典型,加之初诊时的主诉并不一定是强迫症状,而可能是焦虑、恐惧等情绪症状,或家人描述的怪异行为,甚至许多患者或家人用一下错误的医学“术语”误导医生,从而导致未能正确识别强迫症。而考虑到许多患者初次就诊地点往往并不是精神科的现实情况,强迫症的识别率低就更容易理解了。

4、强迫症治疗的可获得性不足:由于我国精神科医生和符合资质的心理治疗师的数量严重不足,导致了大量强迫症患者即使明确了诊断,并且急切的想进行治疗,也很难获得专业帮助。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强迫症患者找到合适的医院合适的医生还算容易的话,许多中小城市或农村地区患者的求医之路可谓异常坎坷。正是由于这种治疗资源的不足,导致网络上各种虚假宣传的出现,用“三个月包治强迫症”等具有诱惑力的广告词,让病急乱投医的患者深受其害,钱财的浪费姑且不谈,治疗的延误对患者造成的伤害则是巨大的。

前述四点的直接结果是大幅度延长了强迫症患者从症状发生到获得有效治疗的时间,而研究显示这一时间越长则患者的预后越差。

治疗不规范:任何一个疾病的治疗要想获得好的疗效,都离不开规范的治疗方案,而当前国内的强迫症治疗仍不规范。这种不规范一方面与临床医生对强迫症治疗的不熟悉有关,如:选择药物不恰当,或治疗药物一直停留在低剂量(强迫症的治疗通常需要高剂量药物)等;另一方面,许多患者在症状缓解或减轻后,不愿配合继续进行较长时间的维持治疗,导致过早的停药或终止心理治疗,造成疾病的复发(研究显示,随着维持治疗时间的延长,强迫症的复发率显著下降)。

综上所述,强迫症不是“精神癌症”,它是一种可以治疗的心理疾病,早诊断、早治疗将极大的改善患者的症状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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