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法律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如题所述

进行借款活动时,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签订借款合同,而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为债权提供担保。提供担保要签订担保合同,约定担保相关问题,那么,民法典中法律律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主合同生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生效担保合同有效。

2、订立担保合同。

3、用于担保的财产符合法律规定。

4、需要登记的已经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担保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这是基本的内容;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要约定清楚履行债务的期限,否则可能产生争议,导致担保责任无法明晰,

3、担保的方式: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因此,要写清楚到底是哪种担保方式,这是最重要的,往往最终决定了能否得到偿还、偿还的优先顺序等。如果是保证的话,需要写清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等。

4、担保的范围:尤其需要写清楚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是否也在担保范围内。一旦对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5、担保的期间:担保的责任不是无限的,一般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

二、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的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

(三)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

(四)担保财产现状的说明;

(五)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对于担保的相关情况,在法律上是比较常见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不同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双方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协商建立担保合同,如果涉及到担保的矛盾和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进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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