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什么时候开始的?

如题所述

2002年。

2002年律师资格考试取消,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的职业证书的考试合并为国家司法考试。

从2018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只是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需要通过该考试,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也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室公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的工作。

扩展资料

证书分类

1、A类

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客观题180分以上主观题108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2、C类

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律师资格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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