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水电站的陕西省石门水电站

如题所述

石门水电站是石门水利枢纽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汉江支流褒河上的第一个梯级电站,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河东店以北3公里处,距汉中市18公里。水库工程以灌溉为主,结合发电。
电站工程由坝后河床电站、东干渠渠首电站、西干渠渠首电站3部分组成。共装机6台,其中河床电站3台装机各12500千瓦, 东干渠渠首站2台装机各1250千瓦, 西干渠渠首站1台装机500千瓦,总装机40500千瓦。 发电机组分别于1978年~1981年相继移交生产。河床电站设在坝后右岸,设计水头67米,最高水头78米,选用轴流转浆式高水头机组3台。1984年至1989年间,对河床3台机组进行翻修改造, 达到了发、变、送设备配套。河床升压站装有3.15万千伏安和2万千伏安变压器各1台。电站两回出线, 电压等级分别为110千伏和10千伏,均送至红河变电站并入大电网。石门水库大坝和电站等工程由水电部第三工程局修建,电站部分造价为2865万元,工程质量较好,被水电部评为部优工程。水电站隶属汉中地区石门水库管理局 。 电站自1978年第一台机组投运以来, 截至1995年底,累计发电量9.7亿千瓦时,总产值达5600万元(按不变价格分段计算),累计上缴税利1089.5万元。1987年~1990年连续四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 1988年~1990年连续三年发电量超过1亿千瓦时。1990年完成发电量1.14亿千瓦时,收入523万元(售电价格为0.05元/千瓦时),总产值579.12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6万元/人·年,上缴税金112万元, 利润100万元,以及其它按规定可作利润考核的150万元(如水费等),共实现利税361万元,人均利税1.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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