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花园使用权有哪些

一楼花园使用权有哪些

回答: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明示为某一业主的使用权,则从合同约定。如果没有明示,则为小区业主共有,任何人无权单方变更。

房产部门只对房屋权属做登记,对花园、露台的产权不做登记。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物权法》虽然规定“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但对由谁来“明示”,以及在哪里“明示”却没有做明确规定。因此,一些开发商就自己来“明示”,在购房合同上,甚至在售房广告上“明示”。由于土地权属问题不在房产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因此,房产部门也不知道开发商是否有权赠送露台、花园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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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23
  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明示为某一业主的使用权,则从合同约定。如果没有明示,则为小区业主共有,任何人无权单方变更。
  对于这个问题,法律界限比较模糊,房产部门也说不好花园使用权属于谁。房产部门只对房屋权属做登记,对花园、露台的产权不做登记。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物权法》虽然规定“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但对由谁来“明示”,以及在哪里“明示”却没有做明确规定。因此,一些开发商就自己来“明示”,在购房合同上,甚至在售房广告上“明示”。由于土地权属问题不在房产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因此,房产部门也不知道开发商是否有权赠送露台、花园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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