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气囊箍筋,起吊环是否计量?

针对钢筋是否计量一直是个比较难缠的话题,很多人都遇到过,前一段时间一个业主的朋友咨询过我,我就根据〈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的一个条款给了他。这本书不是强制性书,但是可以作为一本参考资料,是交通定额站联合湖南省交通厅发布的,交通部没有直接出面,所以除湖南以外使用这本书要慎重,毕竟关系很暧昧。
在工程量计量规则中对钢筋是这样进行解释的:
按设计图所示,各种规格钢筋按有效长度(不计入规定的搭接长度),以重量计算。
所以,如果这样来进行规定的话,那就是说,只有是设计图纸中有的钢筋你才可以计量,没有的,你就没有办法计量了。不过这方面可以看看建设部〈工程量计价规范〉附件中关于市政计量规则和土建计量规则部分,基本上和上面的释疑是一样的。
所以,投标要谨慎,辅助钢筋的量你可千万别遗漏了!

在这里想跟大家讨论一下桥梁钢筋定位筋的问题,有哪位对桥梁的定位筋的定义有个比较权威的说法,在下也曾问过交通部,交通部也没有给一个明确的说法。下面说一个具体问题,前一段时间有个朋友讲了在江苏碰到的问题,业主在审计结算时,审计部门提出钻孔桩钢筋笼的定位加强筋也就是我们平时讲的耳朵筋,属于定位钢筋不预单独计量,预制预应力空心板梁的胶囊定位筋也不给予计量,此外还有现浇箱梁的层与层的架立筋也不给予单独计量,大家来讨论一下这样是否合理。审计部门所依据的就是公路03范本里第5页一款钢筋的计量中的,搭接、接头套筒、焊接材料、下脚料和定位架立钢筋等不预单独计量。我想这个问题可能有好多朋友要碰到,所以就提出来,跟大家讨论一下,建议是否能提供权威证明?

一般是不予计量的,不过也要看和业主关系怎么样,没有规定的事情都是有操作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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