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和头婚领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如题所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二婚办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婚姻情况证明(通常由当事者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以及本人与对方并不互为直系血亲关系且三代以内无间接亲缘关系的相关文字声明。如果当事人曾有过婚史,则需携带离婚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
三张两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要求是短期内拍摄的,也可以在登记现场进行拍摄。
婚登记领证材料
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离婚书。
二婚登记程序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领证注意事项
选择结婚的日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选择的日期是一些特殊日子,比如说情人节,七夕节,国庆节等等日子,就需要提前早一点去排队,或者网上早一点预约,不然当天晚了去领证可能就排不到号了。
提前准备结婚所需要的资料,比如说照片,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这些东西可以提前在办公室或者外面的复印店打好。
如果想要和工作人员合照,见证最神圣的时刻,那么就需要让别人帮忙拍照,可以找其他的工作人员帮忙。
如果是爱美的女生,就可以简单的化一点淡妆,简单的提一下神即可,不要浓妆艳抹。
领证所在地一定要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不要搞错了地方,跑错了地方是不能登记结婚的。
如果是和外国人结婚,需要在指定的地方领取结婚证,所以要和工作人员核对好。
那不管是二婚登记领证还是第一次结婚登记,所需要的材料证件其实大致相同,最主要的是要珍惜眼前爱你的那个人,毕竟婚姻道路往后走,陪你的人始终是另一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_炖斫峄榈羌堑哪诘鼐用裼Φ背鼍呦铝兄ぜ椭っ鞑牧希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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