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追尾前车有责任吗

如题所述

红绿灯追尾前车没有责任。
等红灯时被追尾的,前车一般是没有责任的。具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汽车追尾事故处理流程:
1、遇到追尾事故首先应该打开双跳灯(又叫双闪,一般在中控台中央,三角形符号);
2、有拍照手机的,先拍照,一定将两车、标志线拍进去,尽量能够一眼看出实际情况,没有拍照手机的,找粉笔画线,将车轮廓画下来,如果没有带任何可以记录作用的工具,而事故责任判定不会有问题的话,可以靠边撤离现场(比如追尾事故);
3、打110报警,说明地点,交警会问你能否移动车辆,能移动要撤离现场的;
4、撤离事故现场,也就是离开马路中央的通行区域(尽量靠边停车,不要影响交通);
5、和对方司机交谈,互相记下车牌、车型、车辆单位。
前车全责的追尾情况如下:
1、前车倒车或溜车导致追尾:当我们行驶在有坡道的地方等红灯的时候,由于前车的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溜坡或者是前者在倒车的过程中不小心撞到后者,这样的情况都是前者负此次事故的全责;
2、前车突然并线/加塞导致追尾:如果后车在车道内正常行驶,前车突然并线(不论是虚线还是实线)导致的追尾事故,都是前者负全责。
这是因为前车在并线的过程中影响了后车正常行驶而发生了追尾,如果前车在等红灯或者堵车停着一直没动,此时后车追尾了前车,那么后车负此次事故的全责,因为前车并没有影响到后车正常驾驶;
3、前车开斗气车造成追尾:比如一辆车在正常行驶,而另一辆在前方开斗气车,用紧急刹车、紧急并线等故意挑衅后车的行为,如果此次发生了追尾事故,则是由开斗气车的司机负全责。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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