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计件工资如何算

如题所述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乘300%乘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乘200%乘加班天数。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一、节假日工作工资如何计算

1、劳动者在节假日工作,加班工资至少要按其日常工资的三倍来计算。

2、至于具体的加班工资数额,则依照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确定。

3、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1)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

(2)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1)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

(2)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我国劳动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加班的规定做了明确的要求,法定节假日按道理时不要求加班的,如果公司要求加班那么应当按照原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支付给员工的。如果是劳动者自愿要求加班的那么公司可以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且如果是加班时无法补休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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