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工人有什么补偿

如题所述

下岗工人有什么补偿,具体如下:
1、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
2、达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选择退休;
3、达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龄个人勉缴养老金。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规定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而实际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赔偿
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是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算的,而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下岗工人如果符合支付经济补偿要求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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