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违约金如何开具发票

如题所述

购货方收取违约金时,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在开具发票时区别对待,一般地,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收取的违约金,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入销售收入;提供服务性业务而收取的违约金,应开具服务业发票,并计入营业收入等。
法律分析
企业收取违约金时,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在开具发票时区别对待。一般地,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收取的违约金,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入销售收入;提供服务性业务而收取的违约金,应开具服务业发票,并计入营业收入;因资金往来而收取的违约金,应开具服务业发票,按金融保险业计征营业税。这里要注意,如销售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或者未提供增值税、营业税应税劳务而收取的违约金,则不需要开具发票。第一,销货方收取违约金。购销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会签订合同,合同一般会订立违约条款,违约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销货方向购货方收取违约金分两种情况:(一)合同履行前违约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前违约,双方最终并没有执行合同,则违约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业务往来。《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既然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二)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而合同内容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5-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十二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而违约金构成价外费用,违约金收取方需要与货款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客户,并计算缴纳增值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