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噪音扰民时间规定,是指晚上的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在晚上的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是不能进行施工的。但是,如果是因为抢修、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在上述时间进行作业的,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允许下才能进行。
另外,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如果是因为施工造成的噪音污染,可以去环保局投诉,或者是拨打12369环保热线电话进行投诉。通常执法人员都会制止或者是协调处理,如果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再向上一级的行政机关或者是法院进行诉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