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元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冬新增限制消费令,将对他进行高风险被限制消费,其申请人为由林志玲持股的上海御葵影视文化工作室,双方的纠纷源于是该公司拖欠林志玲400万通告费,经历了5年的时间,林志玲也未将自己的公司讨要成功,这个话题也立即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纷纷议论,支持林志玲的维权行为,对于这样的债务行为,应该采用强制执行。
事件的起因是在2017年元纯公司邀请林志玲担任《极限挑战第3季》节目当中的嘉宾,参与节目录制费用为400万出场费,而元纯公司未支付林志玲录制的费用,随后被林志玲所在的工作室起诉,直到2021年法院最终判决元纯公司赔偿林志玲所在御葵影视文化工作室400万违约金,但该公司依然未按期付款,在今年的1月份成为被执行人,将会对其法定代表人下达限制消费令,限制一系列高消费,将股东的股权进行冻结,对公司接下来的服务演出等等一些行为具有很大的影响,此公司也拍摄了很多纪录片真人秀,其中的部分作品也深受观众的喜欢,例如《造梦者》,《人生第一次》,《发现》,《发现·中国》,《中国大地震》但他这样拖欠别人工资的行为,是对别人劳动成果的不尊重,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
种种事件都能表明元纯公司的口碑,深受同行以及工作者的鄙视,同样对于舞台合同,服装合同以及法律诉讼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纠纷,对于这样的行径应该对公司进行彻查,才能对工作者进行很好的回应 这件事情也对元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接下来的发展具有很大的阻碍,希望他们能够合理对待这个事情,能够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