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证据不足能开庭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一是只要法院受理了案件,就应该开庭审理;二是证据足或不足不是开庭的前提条件,而是开庭审理后确定的结论。第一、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有案件存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就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不公开审理的少量案件除外。关于案件的构成,不同性质的案件有不同的情形。第二、关于“开庭”和“证据不足”的关系,是经过开庭的质证和辩论后,才能认定为证据不足;而不是先确定证据足不足再决定是否开庭。因而可以说,证据不足是开庭审理后确定的结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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