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答如下:我们做一件事情,一般会受到两种动机的驱动。
一种是内在动机,一种是外在动机。
所谓内在动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内驱力,自己驱动自己。
对这件事,自己充满热情、动力,内心很想把这件事情做好。
哪怕没有回报,也愿意投入时间、精力去做,并从过程中获得成就感。
所谓外在动机,就是为了回报而去做这件事情,一旦回报没有了吸引力,也就会对这件事情失去做的动力,陷入到痛苦中。
而真正能让我们感觉到价值和意义的,恰恰就来自于让我们有内在动机的事情,尤其是这件事情还能对别人有帮助。我们的目标与行动如果只是为了自己,其实是毫无意义的。只有当我们把生命的意义建立在对他人的贡献上,才是正确的方向。
说到这,也许你们会有这样的疑问产生,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对他人的贡献吗?难道不应该是为了自己的快乐、幸福与自由吗?
对于这个问题,阿德勒是这样看的。
首先,如果一个人根据自己总结出的生命意义行事,希望对别人有所贡献,并将所有的动机直指目标,自然就会在这个过程中成长起来,也就离真正的幸福越来越近。
好比在爱情和婚姻中,如果我们关心自己的另一半,自然就会呈现出最好的自己,成为更优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