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很麻烦的,你以前所有的信息都跟你断了联系,你需要不断地证明以前那个名字的东西是你的。
虽然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的,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公安审批很严格,而且现在户口信息微机联网,改名字需要县区级
公安机关以上部门批准。如果你没有很充分的理由是很难改的,即便是你改了,重新办了
身份证,别的证件也需要变更,很麻烦。
“正当理由”通常指: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
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5、变更收养关系的;
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变更姓名的具体程序:
本人提申请,经
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同意,有单位的单位出证明同意,在校学生还需要学校同意的书面材料,把材料准备齐到户籍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填一份变更户籍的表格,经过审查后未发现你有劣迹
前科,然后找
派出所所长批准,再到县级公安机关找户政科科长批准,再到主管局长批准,最后回派出所改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