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学者认为:官僚制与郡县制是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两大支柱。你是怎样理解这个问题的?

如题所述

秦朝的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而官僚制和郡县制则是这一制度的两大支柱。
官僚制是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通过选拔和任用有才能、有知识的官员,来管理国家政务和事务。秦始皇实行“三公九卿”制度,将政府机构分为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和九卿(太仆、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少府、大鸿胪、太常、光禄勋),每个职位都有明确的职责和权力范围。这种官僚制度的建立,使得政府机构更加组织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也保证了政府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郡县制是指将国家划分为若干个郡县,每个郡县设立官员来管理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秦朝的郡县制度是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体现,它使得国家的行政管理更加细致、深入,同时也增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的管理和控制力。通过郡县制度的实施,秦朝实现了对全国领土的统一管理和控制,使得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官僚制和郡县制是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支柱,它们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使得秦朝的政治制度更加完善和稳定,同时也为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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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5
秦以前不是中央集权,是封建制,就是天子不能越过诸侯管理诸侯国的内部事务和人事任免。郡县制是皇帝是这个区域直接归皇帝管理,皇帝可以一竿子直插到底。这样就可以动员更多的资源。当然为了实行郡县制就需要相应的官僚去管理。所以我理解这两个制度特别有利于集权。
第2个回答  2021-05-02
我认为这个说法是有一定正确意义的,在秦朝主要是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和郡县制。相对中央而言,和地方对应,所以郡县制作为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是没问题的。另外一个方面中央官职和对应的政治制度,作为整体制度的两大支柱这个表述上,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