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对再就业有什么影响?

如题所述

一般没有影响。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向当地社保局工作人员咨询了解,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12333详细咨询。
应答时间:2020-12-1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1-05
领取失业救济金对再就业没有影响。
1.公民申请失业救济金后,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如有新的就业,需持原身份证、本单位《就业通知书》及《就业失业证》到社会保障部办理失业救济金注销手续。
2.公民领取失业救济金后,失业保险将重新计算。公民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后,其失业保险金记录将根据公民的实际情况重新计算公民购买失业保险的年限,对于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的个人,建议向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拓展资料:
一、失业金
1.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 非因其本人意愿而中断雇佣关系;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工作要求的。
2.接收流程:员工失业后,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60日内,持劳动关系合同终止或者解除证明,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由其所在单位签发。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应当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1)身份证明;(2) 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证明;(3) 失业登记和就业证明;(4)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再就业
1.失业对一个人的生活影响很大,一旦失业失去了稳定的收入来源,生存就成了一个问题,这不仅有利于社会稳定,也有利于经济发展。再就业是新出台的国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团体通过减税、贷款等方式,扩大企业经营范围,增加经营项目,拓宽创业渠道,吸引下岗职工再就业。
2.主要意义
对社会:再就业是资源的再整合,合理利用有利于社会稳定。
对乡下:再就业具体是指新时期我国由于企业倒闭等原因,部分职工下岗失业,然后重新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的现象,这是一项国家世纪计划。
第2个回答  2020-03-29
领取失业金对再就业是没有影响的。
1,公民申请领取失业金以后,再就业需要申请到相关部门取消
公民非个人医院离职以后,满足条件是可以到社保部门申请领取失业金的,失业金领取不会影响到公民就业的;
公民领取失业金期间,若有新的就业需带上身份证原件,单位的录用通知,本人就业失业证到社保部门取消失业金领取的。
2,公民领取失业金以后,失业保险会重新计算
公民满足条件领取失业金以后,其失业金记录会按照公民实际情况重新计算公民购买失业保险年限的,对于满足条件领取失业金的个人,还是建议到社保部门申请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4-25
失业再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1、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
(2)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
(3)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
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
失业金的给付标准各省条例有所不同,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根据有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或退休享受养老待遇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及其他费用。已经找到工作,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关于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问题的处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记录在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4个回答  2020-03-04
之前是上课是听老师讲过,如果是干部身份的话,领取失业金以后好像就不是干部身份了。找到工作后,只是失业险这一块重新累计,(有待进一步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