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7月在武汉的一所高校毕业的。
在03年入学的时候就把户口由孝感迁入了学校(武汉),
而且在05年11月办理了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上面的住址写的是学校的地址,有效期10年。
毕业之前签的单位是在河南南阳,毕业后学校发了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至南阳,但是我毕业后并没有去那个公司报到,所以户口也没有落户在那。
后来去广州工作了,今年2月份在银行用身份证开户的时候,银行系统查询我的身份证时发现查不到,好像是身份证被“注销”了一样。
现在我想将我的户口迁回原籍,也就是迁回孝感,该怎么办?
因为我现在人在广州, 南阳、孝感、武汉这几个地方的派出所都要开证明么?
还有疑问是我现在的户口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