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为对方提供旅游地陪服务,合同中的旅游团早就走了,他们迟迟没给款。后来我们补充商定在本月4号他们打款到我方账户。
4号当日,付款方给我用邮件传来了 汇出银行出具的电汇付款回单的扫描文档。但是直到今日我的账户里仍然没有收到钱。
我拿着这张扫描件咨询了汇出行在本地的总行,他们表示回单上面的银行签章肯定是真实的。
那么我想,恐怕是付款方打了一个时间差,在取得回单之后又找理由把单据撤销了;也可能是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或过失盖了章。
我想咨询的是我该怎么做?——
1,我和汇出行之间有没有法律关系?我能否凭借扫描件要求汇出行付款?
2,我是不是该依欠款合同向付款方提起民事诉讼?这样的话我需要提供的最重要的证据是不是 我的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账户交易证明?用以证明我在约定的日期没有收到钱?
3,付款方算不算刑事诈骗?我用不用报案?
4,不管用什么名由,怎么样能把我该得的钱尽快弄回来?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谢谢诸位,我今天向公安局报案了,因为跟他们沟通实在无法取得进展。
我现在的问题是:公安一介入,后面应该是刑事诉讼。我应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吧?对方单位在四川,我方在北京,是不是案件会在四川的法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