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税税率

我的门面房于2009年3月8日出租给别人使用,年租金为23000元,请问我应缴纳多少租凭税,税率是多少?谢谢.

  个人房屋出租要缴“六税一费”
  按我国税法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主动到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由于你出租的是门面房所以属于非居住用房,应申报纳税如下:

  1)房产税: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前面已提到,教育费附加为3%,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
  5)印花税: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口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8-09

    你可以下载一个“个税管家”APP算算看,里面有一个房屋租赁计算器,我大概给你算了一下。

    选择,房屋租赁税费计算器

    然后输入每月租金,选择非住宅

    然后就能算出来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10
自2016年5月1日,企业房屋租赁税率为11%,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增值税额=租金收入(含税)÷(1+11%)×11%-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5月1日以前取得的房屋,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增值税额=租金收入(含税)÷(1+5%)×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租赁特殊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3-15
出租后用于经营的,按每月的租金收入12%缴纳房产税,按租金收入5%缴纳营业税,
出租后用于居住的,按每月的租金收入4%缴纳房产税,按租金收入3%缴纳营业税
第4个回答  2017-08-09
房屋租赁税税率
以前按营业税是按5%,那就是23000*0.05=1150元
现在是按增值税是按3%,那就是23000*0.03=6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