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后不愿意怎么办?

如题所述

调岗是正常的工作变动,应该积极配合,说明清楚自己的情况,要求到自己更感兴趣的岗位去工作,以期达到最佳的调岗效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具体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脱密、保密协议的,在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一般来说调岗必须证明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那就要伴有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不然随意调岗是违法的。 如果纯粹是员工本人的工作能力原因,企业要给员工调换岗位,第一要有其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原因;第二要协商一致。即使协商同意调岗,其薪酬待遇也不能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这是否意味着,假如合同约定“可根据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而理解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任性的调岗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根据该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还必须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劳动合同法》第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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