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户口地居住怎么申请低保

如题所述

举家在户口所在地之外居住的人,实际上是没有办法申请低保待遇的。申请低保必须同时符合两个关键: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条件。
举家外出打工,尤其是到了城市,一般只能办个暂住证,大多数人落不了户口。
1、在此情况下,要在现居住地申请低保,人家肯定不予受理。原因很简单:你根本不是本地居民,当地政府当然没有义务掏钱给你给予低保待遇。毕竟,低保金肯定是当地政府的财政拨款嘛。没有地方愿意掏钱养活外地人,这很好理解。
2、到户口所在地申请低保,家乡的基层组织也完全可以不受理。说到底就是:举家外出且常年在外居住,事实上,这一家人和户口所在地已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关系了。毕竟,不论本地条件是好是坏,根本就没有依靠本地的自然条件生活,已经与原籍完全脱离了关系,而是完全依靠外地的基础条件谋生。这里要明确的是:这个外出的时间长度界定标准,一般是一年及以上。外地的地域范围的界定标准是超出本县范围。总而言之:低保救助实行的依然是属地化管理原则,户口在哪儿就到哪儿去申请。
多年在外居住的人,想回老家回不了,想留在现居住地又面临诸多难题。其实举家外出的家庭申请低保,经常是这两种情况:
1、做生意失败,日常生活难以为继。这类情况相对少一些。
2、有家人身患重大疾病,治病费用巨大,申请低保的真正目的往往是:看中低保户是医疗救助的当然救助对象,可以在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两次报销之后,再报销一次剩余的医疗费用,从而大幅度地减轻沉重的治疗费用负担,当然事关重大。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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