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工伤怎样赔偿

如题所述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3.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5.伤残津贴;



6、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的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的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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