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6-28
隐私权概念
①隐私权,指自然人对其个人信息、个人私事和个人领域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仅自然人享有隐私权。②隐私权的核心内容包括:私人信息自主和私密领域不受干扰。
隐私权侵权判断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包括“侵入”与“公开”两个类型。下列五种行为均成立对隐私权的侵害:
①}窃取、刺探他人隐私(例如偷拍、偷录、窥视、窃取他人隐私)。
②侵害他人个人信息、通信秘密(如偷看他人日记、偷看他人电子邮件、私拆他人信件)。
③侵入、侵扰他人私生活空间(例如擅入民宅、侵入他人邮箱)。
④妨害他人的私生活安宁(如:监视、监听、跟踪、发送超过容忍限度的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
⑤擅自披露、公开他人隐私。须注意:隐私公开权是一次性的权利。若隐私权人自行或许可他人披露了隐私,曾经的隐私就不再是隐私,他人进一步传播该信息的,不会侵犯隐私权。
【例1】甲患有艾滋病,只有朋友乙知道。后乙因不堪忍受甲在事业、爱情、思想上所取得的巨大成功,将甲患有艾滋病的情况公开。甲单位的同事遂不再与甲拥抱、握手,言辞中也多了些客气。
①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
②问题是:隐私都是真的,可为什么知道他人的隐私也不能对外宣扬?你做得,我为什么说不得?岂有此理!
③道理在于:一个人无论外在多么光鲜,出于各种原因,都有许多不愿他人知悉的个人隐秘信息,这些隐秘信息一旦公之于众,不是贬损了尊严,自我被社会放逐,就是引起他人反感、厌恶、疏离、妒忌等诸多不便。这还只能算主要原因。
④有一段话说得更好一些.抄录于此:“隐私权涵盖了我们现实生活的太多方面:他保护创造性所需的独处生活;它让我们得以独立,而那是维系家庭的重要部分;它使我们的居住和财产有所保障,确保社会公权力不会任意干扰我们。更重要的是,隐私的概念还涵盖了我们决定如何自我定位,即使居住在一个嘈杂的自我忏悔的世界里,隐私权亦使我们得以保留一些秘密不为人所知,而当我们这么选择的时候,隐私权似乎使我们显得更加文明",("The Right To Privacy", Ellen Alderman&Caroline Kennedy)。
【例2】甲患有禽流感(呼吸传播的传染病),仍带病坚持工作,不知疲倦地给孩子们上课。乙记者得知后,披露于报纸头版头条。①与公共利益无关的隐私,他人不得搜自披露。若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披露隐私,具有违法阻却事由。不侵犯隐私权。②乙的行为即具有违法阻却事由,不侵犯甲的隐私权。
【例3】日本地震发生后,甲捐赠了1亿美元。甲采取了保密措施,不欲他人得知。乙探知此事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尽了广播义务。
①只要是与公共利益无关,权利人又不欲他人知悉的个人隐秘信息,不论好事还是坏事,都是隐私。
②过去,我闲民法界习惯于用“阴私”一词指代隐私权保护的客体,易让人误以为隐私仅仅保护那些“使人不名誉、引以为耻”的信息。
③乙的行为构成对甲隐私权的侵犯。
特别提示:侵害隐私的一个抗辩事由
2014年8月21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的规定》第12条第一款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
①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
②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
③学校、科研机构等基于公共利益为学术研究或者统计的目的,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公开的方式不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
④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⑤以合法梁道取得获取的个人信息;
⑥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典例真题
[1]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挂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报道发表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7年·卷三·22题)①
A.该媒体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B.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健康权
C.该嫌体侵犯了小兰的姓名权
D.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隐私权
答案:D
[2]李某与黄某未婚同居生子,取名黄小某。后李某和黄某分手.分别建立了家庭。黄小某长大后,进入演艺界,成为一名当红歌星。星星报社专职记者吴某(工作关系在报社)探知这一消息后,撰写丈章将黄小某系私生子的事实公开报道,给黄小某造成极大痛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08年·四川卷三·66题)②
A.该报道侵害了黄小某的隐私权
B.该报道侵害了黄小某的荣誉权
C.吴某应时黄小某承担侵权责任
D.星星报社应对黄小某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解析】
吴某的行为侵犯了黄小某的隐私权。但系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应由用人单位星星报社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吴某即使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D
特别提示:隐私的价值(隐私权的功能)
王泽鉴在氏著《人格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一版)第179-180页引用美国学者Alan F.Westin提出的隐私权所具有的四项功能,特别有助于加深对隐私权的理解,特别有助于增进吾辈的法理念.特别有助于吾等慢慢变得开始喜欢民法。故抄录于此,使佳文得以共享。虽无考查可能,但亦何乐为之哉!正如广告所云:“花脸猴不写书,杀千刀的也不讲课,老钟只做民法世界的搬运工。”
(1)人之作严及自主决定
隐私权的价值在于个人自由和尊严的本质,体现于个人自主,不受他人的操纵及支配。对个人内心领域的侵入构成对其自我存在的严重危害。一个人若可以被任意监视、窃听或干涉,他将无法对自己的事务保有最终决定的权利,势必听命于他人.不再是自己的主宰.丧失其作为独立个体的地位。隐私具特别的独立自主性,以确保私的领域,必要时得以对抗现代社会各种压力。隐私的独立性建立了一个维护人之尊严的防御墙,使个人得有所保留,对抗外力干预。自由的真义在使私人得将若干思想、判断、偏好,完全归属于自己。不能被强迫与于他人分享,即使最亲密或信赖之人。
(2)情感释放
隐私具有情感释放(松弛、解脱)的价值。社会生活产生紧张,片刻的幽静、孤独或松弛,有助于确保身心健康。个人受制于来自其扮演各种社会角色的压力,需要有一定时间及空间,得以自我释放,逃脱公众的注视,得有机会卸下面具.以真实自处。隐私保护使个人得有背离社会规范的行为。假若所有不合社会规范的行为皆被揭露,势必面临各种制裁、限制或惩罚。隐私犹如安全瓣,容许个人得有机会对他人发泄其怒气,在关闭的房间对他人作可能不公正、轻率、愚蠢、具诽谤性的评论。又隐私可使吾人能在所遭遇的不幸、震撼、悲伤、焦虑、仿徨不安中得保持安静,以恢复身心的宁睁。
(3)自我评估
隐私有助于自我评估.使个人得回想以往的经验,规划未来,检讨旧的思维而有所创新。此种隐私的功能亦包含着重大伦理的层面,即借着良知的操练.使个人得重获自己。此种自我评价。给予个人有适当时间决定是否或何时将个人私的思想、感情公之于世。
(4)有限度及受保护的沟通
隐私提供个人得在拥挤的生活环境中有一个有限度与受保护的沟通,即个人得自由与其认为值得信赖之人分享私密,相信其私下所透露的将不会被公开,例如夫妻间、律师与当事人间、牧师与告解者间、医师与病人间的沟通。此种有限度的沟通有助于使人际关系保有必要的距离,即使夫妻.亦应有属于自我的隐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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